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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导语】:苏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%,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20%。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,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%。 商品住房信贷政策 具体分成四种情形: (一)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(从未购置过住房),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%不变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%不变: 1.有购房贷款记录、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; 2.已有1套住房、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; 3.仅有1套住房、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。 (三)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,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,苏州市区(不含吴江区)由40%调整为50%。 (四)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,继续停止发放“三套”及以上住房贷款。 非苏州户籍居民购房有哪些限制? 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,不受任何限制。 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,必须提供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。 具体要求为: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,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缴纳证明。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,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,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,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,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。 公积金贷款买房 1.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(不论新建住房还是存量房)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%。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(包括已结清贷款的)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30%。 2.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。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%降低至20%,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放松了。 想查看购房新政策,在线查询房价,请微信搜索关注苏州本地宝【ID:suzhoubdb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,回复【买房】即可获得买房最新信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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